登录注册 退出
  • 首页

  • 新闻资讯

    • 机构要闻
    • 本会动态
    • 重要公告
    • 视频新闻
    • 求助指南
    • 阳光基金
  • 关于我们

    • 联系方式
    • 机构简介
    • 机构章程
    • 本届理事会
    • 历届理事会
    • 捐赠方式
  • 政策法规

    • 政策法规
    • 慈善法专题
    • 党建工作
  • 信息公开

    • 财务会计报告
    • 年度工作报告
    • 收支明细
    • 社会捐赠
  • 慈善项目

  • 慈善志愿者

    • 志愿者风采
    • 志愿者申请
  • 慈善文化

    • 慈善文化
    • 重庆慈善之星
    • 重庆慈善杂志
  • 专项基金

  • 慈善公益园

    • 慈善超市
    • 运营机制
    • 爱心地图
    • 爱心联盟
    • 慈善公益培训

→ 政策法规

  • 政策法规
  • 慈善法专题
  • 党建工作

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

最新项目更多>>

重庆市九龙坡区慈善会合同管理办法

2025-08-28 11:00

来源:本站

重庆市九龙坡区慈善会合同管理办法

 

第一章  总  则

第一条  为规范重庆市九龙坡区慈善会(以下简称“本会”)合同管理,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,防范法律风险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本会工作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 本办法所称合同,是指本会在开展慈善捐赠工作或从事民商事经济活动时,与自然人、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、变更、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件(含意向书合同、协议、补充协议等)。

第三条  本会按照“部门管理、部门负责”的基本原则进行合同管理。

 

第二章  管理部门及职责

第四条  本会合同由各部门管理,经办部门发起订立或者负责履行合同。

第五条  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:

(一)负责协调本会合同的管理工作;

(二)保管合同文本资料,建立合同台账,对相关部门的合同进行存档;

(三)办公室汇总统计本会合同年度数据。

第六条  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:

(一)负责根据业务情况及本会的制度要求,发起合同业务;

(二)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、评估,提供初步意见;

(三)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、资信、履约能力等;

(四)负责合同订立的协商与谈判、合同文本的起草与修改;

(五)负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日常管理与跟进,代表本会严格履行合同,控制履约风险,监督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;

(六)负责合同纠纷的协商、调解、仲裁、诉讼等活动;

(七)向办公室提供所需信息。

第七条  合同内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,根据合同性质或者合同主要权利义务确定归口负责部门;无法确定的,由本会秘书长协调确定。

第八条  合同应当履行相应的审核、批准程序后方可对外正式签署。

 

第三章  合同档案管理

第九条  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合同信息的保密工作,未经批准,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信息。

第十条  各部门需要查阅当年签订的合同,直接向经办部门或办公室借阅。经办部门应当建立合同借阅台账,并及时催收借出的合同,防止合同丢失或信息泄露。非本年度的合同借阅,需本会秘书长审批后方可借阅。

第十一条  合同签立后,经办部门应在合同签署后十五日内将合同文本建立合同台账并存档。年度终了后将上一年度全部合同文本原件、合同台账整理并存入档案室。

 

第四章  合同管理责任

第十二条  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责任,是指在合同订立、管理工作中,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本会规定,因故意、重大过失给本会造成较大损失而应当承担的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。

第十三条  经办部门对合同的订立、履行承担主体责任、管理责任。

第十四条  本办法经本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。解释权归本会。



重庆市九龙坡区慈善会
捐款地址: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西城镜园10栋3楼
开户单位:重庆市九龙坡区慈善会
捐赠账号:3100026919200178112
开 户 行: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九龙坡区支行
备 注:请注明捐款用途
渝ICP备2023004099号-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6108号

技术支持:北京厚普聚益科技有限公司

区慈善会微信服务号

微信扫一扫,关注我们